所借50萬元揮霍一空,最終獲刑七年六個月
  羊城晚報訊 記者謝穎、通訊員鐘紫薇報道:為了償還巨額賭債,塘廈鎮一男子想到了假結婚,並偽造各類證件,經多人輾轉介紹,以假土地使用證所指物業為抵押“成功”借款50萬元,隨後揮霍一空。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劉某平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
  2011年5月左右,劉某平因欠賭債急需用錢,聽林某效(另案處理)說,用假的房產證等作抵押可以借錢。劉某平找到一個外號叫“9號”(另案處理)的女人,以黃小娟的名字假扮其妻子,承諾借到款後分給“9號”好處費。
  兩人一拍即合,隨後劉某平找人偽造了身份證、結婚證、土地使用證、村委收入證明等,拿到偽造好的材料後,經林某效介紹,劉某平認識黃某成(另案處理),再通過黃認識葉某林(另案處理),後葉某林找到黃某輝(另案處理)幫忙聯繫借款,黃某輝提出收取6萬元佣金後,找到詹某聯繫借款一事。隨後,劉某平、黃某輝等人帶著詹某前去劉製作的假土地使用證所在地,謊稱該物業為劉所有。詹某信以為真後,介紹被害人潘某借款給劉某平。
  2011年6月3日12時許,劉某平帶著“妻子”及假材料,和黃某輝等人與詹某、潘某見面,潘某查看材料後信以為真,便同意抵押借款50萬元給劉某平。
  當日潘某扣除3萬元利息後,將41萬元匯入劉某平指定賬戶,並依照約定將6萬元佣金匯入黃某輝指定賬戶。劉某平將部分借款分給了黃某成、“9號”等人,其餘用於還賭資等支出。
  事後,劉某平造假事發,2013年10月10日,被公安機關於深圳抓獲。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男子為抵押借款雇人結婚偽造證件 獲刑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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