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11月6日訊(記者 張雲柯)記者11月6日從成都市交委獲悉,為進一步規範中心城區出租汽車刷卡管理,提高出租汽車服務水平,成都市交委於近期向中心城區出租汽車企業下發《關於加強中心城區客運出租汽車刷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規範出租汽車刷卡管理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明確,出租汽車駕駛員應主動詢問乘客結算方式,對使用天府通(蓉城卡)支付的,不得拒絕乘客刷卡消費。對拒絕乘客使用天府通(蓉城卡)刷卡支付的,乘客可以拒付車費。
  《通知》還明確了對推廣使用刷卡結算較好的出租汽車企業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通報表揚,並予以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加分;對拒絕乘客使用天府通(蓉城卡)支付的駕駛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對其所屬企業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實施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扣分。
  《通知》要求出租汽車企業切實保障營運車輛天府通(蓉城卡)刷卡設備安裝規範、標識張貼到位、檢測維修及時跟進,做好駕駛員個人賬戶與天府通(蓉城卡)賬戶綁定等前期準備工作,並建立駕駛員刷卡收費的激勵、獎懲制度,加強對駕駛員的刷卡服務操作培訓,督促駕駛員形成規範的操作習慣。
  該《通知》相關要求自2013年1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原標題:成都規範出租車刷卡 乘客被拒絕刷卡可拒付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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